金边宪兵查获逾2000件电子烟设备及组件 拘留2名场所业主
金边宪兵1月9日联合堆谷区宪兵,在万谷2分区第10村一处场所查获769支电子烟设备及1930个吸烟头,并将2名场所业主送往金边宪兵司令部依法处理。
原文内容
根据政府关于禁止各类吸用化学物质的电子装置、相关化学物质及水烟的进口、分销、广告宣传、使用、持有、生产和储存等措施的命令,执法行动旨在及时遏制、预防和处理相关问题,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健康,尤其是学生及教育工作人员的健康。
2026年1月9日,金边宪兵反毒品犯罪办公室专业人员联合堆谷区宪兵力量,在金边市初级法院副检察官Sin Raksa协调程序下,对金边堆谷区Boeung Kak 2分区第10村一处无门牌住宅内的电子烟(Vape)销售、分销场所开展查处。
行动中,专业人员查获逾2000件吸用化学物质的电子装置,包括769支电子烟主机及1930个吸烟头,并拘留2名场所业主,送往金边宪兵司令部依法处理,不予例外。
署名:Pai Sok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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