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要求棉末五处凝固橡胶收购场所暂停经营
检查指五处场所缺乏废水处理池和环保合同,须暂停至环境部另作决定,并在三个月内落实整改及合同报批。
原文内容
2026年2月6日至7日,居民反映特本克蒙省棉末县五处凝固橡胶收购企业场所存在恶臭,来源为橡胶储存区及废水储存坑,废水包括储存场地的清洗水。
随后,环境保护总局监察组在部门副主任Chap Yuthy带领下,与特本克蒙省环境局、棉末县政府及棉末乡当局共同检查,在五处场所发现环境污染及多项缺陷。
环境部工作组发现,各场所的废水管理不符合技术及现行法律要求,没有废水处理池,各处仅有储存废水的土坑;这些场所经营时也未签订环境保护合同。
为防止污染持续,环境部采取法律措施,要求相关场所暂时停业,直至环境部另作决定。企业还须依《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典》第826条接受罚款处理(transactional fine),涉及恶臭、干扰居民生活的第161条,以及不当排放废水的第156、287条和第103号次法令“标准”附件。
这些企业无环境保护合同而经营,也被指违反《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典》第668条及政府第72号次法令。
环境部要求各场所负责人在三个月内按法典技术原则建设废水处理池,减少恶臭并防止公共水体污染。同时须在三个月内准备环境保护合同,依相关规定提交环境部审查、批准。
五处场所分别为:一、棉末乡Sangkum Meanchey村;二、棉末乡Choam Mao村;三、棉末乡Choam Mao村的另一场所;四、棉末乡Sangkum Meanchey村的另一场所;五、Triek乡Dak Por村。五处均在特本克蒙省棉末县。作者:Pai Sokhim。
来源版本
{
"publishedSourceRevision": "1",
"publishedWorkingVersionId": "15018",
"languageVersionId": "10885",
"visibilityVersion": "2",
"versionToken": "a1.3pfHIJ__y2kmKqY57nuuztyA_df0c6x7fbsENtqINfs"
}来源索引不等于全部事实已认证;价格、政策与交通安排请核对原文日期和最新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