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要求电动车生产、进口及销售企业提供柬文安全说明
柬埔寨工业、科学、技术和创新部要求电动车生产、进口及销售企业在销售前提供附图的柬文安全说明,并制作短片、在交车前向用户讲解风险及安全事项。
原文内容
金边消息:柬埔寨工业、科学、技术和创新部要求所有生产、进口或销售电动车辆的公司、工厂及企业,在产品进入柬埔寨市场销售前,准备附有图片的柬文安全说明,介绍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该部表示,为防范和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现向各类电动车辆的生产、进口及销售企业提出以下要求:
一、在各类电动车辆进入市场销售前,提供附图的柬文基本安全指引,说明如何应对下列情况:
—车辆系统故障,导致车门或车窗无法开启;
—碰撞时发生电池起火或爆炸;
—充电时电池过热,包括电池无法充电,或供电条件低于、高于规定标准的情况;
—在家中或充电站使用充电设备时,涉及电池温度过高、下雨等情况;
—雨季行驶、驶过积水路段或清洗车辆时发生电气系统故障等。
二、围绕上述第一项内容制作短视频,介绍各类电动车辆的基本使用安全。
三、在交付车辆前,向使用者讲解基本安全知识及可能发生的风险。
四、各类电动车辆须按该部指引或公告要求,完成符合柬埔寨标准及技术法规要求的安全登记。
五、配合该部柬埔寨标准检查人员开展工作。
撰稿:ឡាយ កុ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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