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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问答看柬埔寨如何回应泰方边境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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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报道梳理柬方对停火、平民返乡、边界技术机制、排雷合作及和平解决争端的八组立场问答。

枪声虽已停息,柬泰边境争端中围绕是非的言辞交锋仍未平息。文章称,2025 年 12 月 27 日紧急停火后,泰军仍持续采取违反有关协议、侵犯柬埔寨领土完整的行动,并试图向泰国社会和国际社会诉诸博取同情的说辞,为文章所称的侵略行为辩护。

文章将柬埔寨描述为受害方,称柬方以非暴力、双边协议及国内法和国际法作出回应,而非诉诸武力。

以下八组问答列出报道所呈现的柬方回应。

问题一:泰方称在柬领土保留部队是严格执行 12 月 27 日联合声明,并非占领。柬方如何看待?

答:柬方注意到,泰方援引联合声明中有关维持现状的第 2 段。但这一条款不能与其他条款割裂,必须与第 4 段一并落实,后者要求民众能够安全、有尊严且不受阻碍地返回家园。

柬方回应称,泰军驻占奔特拉昆、Chouk Chey、Prey Chan 等平民地区,致使截至 1 月 15 日仍有超过 15 万名流离失所者无法返乡。无论使用何种称呼,无限期驻军并阻碍正常平民生活都构成占领。应按协议的文字和精神理解,不能让军事利益凌驾人道需要。

问题二:泰方质疑东盟观察员小组(AOT)关于泰方攻击所造成损毁的报告,要求进行“可信”的核查。柬方对该报告持何立场?

答:柬方重申对东盟观察员小组(AOT)公正性与专业性的信任。柬方表示,该机制经两国同意设立,旨在确保中立监督,本身已经符合“可信核查”的标准;尊重这一已商定机制的权限和作用,是建立互信的基础。柬方鼓励各方不要继续争论已经核查的报告,而应以 AOT 的结果为基础,开展建设性讨论并改善局势。

问题三:泰方声称军事行动符合国际人道法,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答:柬方回应注意到泰方对这些原则所作的承诺,但认为地面情况与之相反,包括民宅被毁和柏威夏寺受损,并主张这些行动违反 1949 年《日内瓦公约》第 53 条对平民财产的保护。

问题四:泰军称,目前由其控制的地区属于泰国主权范围,其行动旨在柬方侵入数十年后“重新整理本国领土”。柬方持何立场?

答:柬方强调,主权由双方共同承认的法律文件界定,尤其是 1904 年公约和 1907 年条约,而不是由单方面主张或任意改写历史来决定。

柬方指出,泰方承认柬埔寨社区已在当地生活超过 40 年,说明有关行动并非即时自卫,而是蓄意以武力改变现状。

回应称,国际法不允许任何国家以军事入侵方式“重新整理”争议领土,也不允许驱逐已在当地世代居住的民众。边界线划定争议必须通过联合边界委员会(JBC)的技术途径解决,而不是以军事力量单方面划界。柬方呼吁泰方尽快重返谈判桌,而非试图以武力重画地图。

问题五:泰方提出的杀伤人员地雷指控及排雷合作问题,目前情况如何?

答:柬方回应称,其全面遵守《渥太华公约》是已经国际记录核实的事实,柬埔寨不生产、不储存、不使用杀伤人员地雷。柬方表示,近期地雷事故是柬埔寨长期内战的遗留问题,并称这一事实已在日内瓦第 22 次缔约国会议得到确认。

展望未来,柬方表示仍坚定致力于务实合作,但仅限于已商定的框架内,包括通过联合协调工作组(JCTF),依照双方商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开展人道排雷。

问题六:泰方指责柬方就泰国内政治发表评论、干涉内政,柬方如何回应?

答:柬方称严格尊重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原则。柬方表示,柬埔寨官员就边境稳定所作的任何声明,都是对外部侵害表达正当关切,而非干涉泰国内部政治。

但柬方回应指出,当泰国内部政治变化被用作推迟联合边界委员会(JBC)等重要机制运作的理由时,问题就具有双边性质。柬方呼吁泰方不要以内部程序阻碍和平进程。

问题七:泰方将恢复联合边界委员会运作与新政府组成挂钩,柬方立场是什么?

答:柬方表示,虽然接受推迟高级别 JBC 会议的请求,但执行层面的技术团队必须照常履职,因为其工作与政治问题或政治日程无关。JBC 会议及其机制应与政治问题分开,保持纯粹技术性。

柬方欢迎泰国总理近期所作的表态,即执行层面的工作团队应在看守政府期间继续履职。

与此同时,柬方已正式请求立即派出联合勘测队(JSTs),依照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尖竹汶举行的 JBC 特别会议记录,继续开展勘测、设置临时界标及其他相关工作。柬方呼吁泰方合作并加快这项工作,严格遵循 2000 年谅解备忘录(MoU 2000)和 2003 年职权范围(TOR 2003),确保勘测划界与建立互信措施能够毫不拖延地推进,并全面落实 2025 年 12 月 27 日边界总委员会(GBC)联合声明第 3 段。

问题八:下一步应如何推进?

答:下一步是以法治为基础开展工作。柬方仍坚定坚持边界线不能以武力改变的原则,并表示持久和平需要:

(甲)停止一切改变平民基础设施现状的行动;(乙)将部队撤至符合法定边界的位置。

(丙)善意落实 7 月 28 日停火协议、10 月 26 日吉隆坡联合声明及 12 月 27 日边界总委员会特别会议联合声明。

柬方也高度赞赏国际社会持续参与、推动依据国际法解决争端,使两国人民能够在和平、稳定与共同繁荣中共同生活。

撰稿:Chinda T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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