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金边某高中三名女学生殴打同班同学的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引发社会关注。对此,金边市宪兵司令罗斯祥公开回应,解释为何涉事未成年学生未被拘留。事件发生于今年1月21日,三名年龄在12至13岁的女生因言语纠纷对一名13岁同学实施殴打。
罗斯祥表示,根据柬埔寨《青少年司法法》第14条规定,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即便涉嫌违法,也不得被拘留或羁押。目前,由于双方调解未能达成一致,警方已将案件材料移送法院处理。他同时指出,虽然法律不允许对未成年人进行刑事拘留,但相关人员仍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及法院采取的教育与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