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5 月 14 日,缅甸官方报纸《镜报》刊载反网络诈骗法草案,供公众了解、研究并提出建议。报纸所载的是草案文本。
草案第 47 条禁止任何人为实施网络诈骗而对他人施暴、实施酷刑、非法拘禁或进行残酷对待。
草案第 54 条拟规定,违反第 47 条并经定罪者,应判处 10 年至终身监禁或死刑,并可另处罚款。
缅甸官方《镜报》2026 年 5 月 14 日第 4 页刊载的反网络诈骗法草案首页。来源:缅甸宣传部网站同期报纸原始 PDF。文件为草案。 原始PDF草案第 2 条列明以下管辖连接条件:有关行为在缅甸境内实施;在依缅甸现行法律注册的船舶或飞机上实施;由在缅甸永久居住并持有外国人登记证者,或取得缅甸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境外实施;在国家网络空间内,或与国家网络空间相连的其他网络空间内实施;以及由身处境外的缅甸公民实施。外国人相关条款有明确条件,不能概括为所有持外国证件者均在任何地点适用。
在其他刑罚方面,草案第 51 条拟规定,违反第 31、34、35 或 49 条并经定罪者,应判处 1 至 3 年监禁,并可另处 1000 万至 5000 万缅币罚款。
草案第 52 条针对违反第 32、33、36、37、38、39、40、41、42 或 43 条并经定罪者,拟规定 3 至 7 年监禁,并可另处 5000 万至 1 亿缅币罚款。第 53 条针对违反第 44、45、46 或 48 条并经定罪者,拟规定 10 年至终身监禁,并可另处罚款。
第 54 条还拟规定,如果在实施违反第 47 条的该罪行时造成他人死亡,应判处死刑。这一条件与第 47 条所禁止的特定行为相联系,不能省略相关构成和定罪程序,表述为任何网络诈骗只要出现死亡就直接判死刑。
报纸说明,公众可将对草案的建议寄送联邦议会办公室。该说明不等于法律已经通过或生效。
5 月 14 日报纸刊载的草案将法案编号及颁布日期留空,所列刑罚应作为拟议规定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