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23 日,环境保护总局的检查组在部门副主任ឡៅ គឹមឈី带领下,会同贡布省环境局,检查贡布省ជុំគីរី县ជំពូវ័ន្ត乡的两家养猪场。此前,相关方面接报称,两家养殖场产生臭味并排放污水,影响稻田及居民生活。
报道称,专业人员发现,名为ហែម ម៉ាច的养猪场将蓄水池中的废水排入居民稻田,产生臭味,扰及邻近居民;该场还在未依法编制初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情况下经营。
名为អ៊ុត ប៊ុនហេង的养猪场也被指猪舍散发臭味,并同样在没有初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情况下经营。
检查后,环境部专业人员要求两家养殖场立即封堵与公共沟渠相连的排放连接点,清洁猪舍,并有效采取减轻臭味的措施。同时,两家养殖场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交环境部依程序审查并提出意见。
环境部表示,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即开展经营,违反《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典》第 668 条;向居民稻田排放废水违反第 156 条,产生臭味则违反同一法典第 161 条。
环境部同时要求两家养殖场业主对造成的影响和环境损害承担责任,并依现行法律给予赔偿。
撰稿:Pai Sokhi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