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空气质量状况通报
环境部向公众通报,2026 年 9 月 19 日上午 7 时至 9 月 20 日上午 7 时,柬埔寨王国空气质量状况如下。
监测显示,平均颗粒物浓度仅为 4.64 微克/立方米,远低于规定标准的 50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指数(AQI)处于“优”等级。
空气质量达到“优”等级(蓝色)的首都及省份包括:金边市;中部及低地地区:干拉省、磅士卑省、磅清扬省、磅通省、波罗勉省和柴桢省;
西北地区:马德望省、暹粒省、班迭棉吉省、拜林省、菩萨省和奥多棉吉省;
沿海地区:西哈努克省、贡布省、白马省和国公省;
东北及山区:桔井省、上丁省、柏威夏省、拉达那基里省和蒙多基里省。
作者:Pai Sokhi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