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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首都及各省空气质量均为“优”

撰稿:Pai SokhimAI翻译阅读原文

2026年9月19日7时至20日7时的监测显示,平均颗粒物浓度为4.6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指数处于“优”等级。

柬埔寨空气质量状况通报

环境部向公众通报,2026 年 9 月 19 日上午 7 时至 9 月 20 日上午 7 时,柬埔寨王国空气质量状况如下。

监测显示,平均颗粒物浓度仅为 4.64 微克/立方米,远低于规定标准的 50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指数(AQI)处于“优”等级。

空气质量达到“优”等级(蓝色)的首都及省份包括:金边市;中部及低地地区:干拉省、磅士卑省、磅清扬省、磅通省、波罗勉省和柴桢省;

西北地区:马德望省、暹粒省、班迭棉吉省、拜林省、菩萨省和奥多棉吉省;

沿海地区:西哈努克省、贡布省、白马省和国公省;

东北及山区:桔井省、上丁省、柏威夏省、拉达那基里省和蒙多基里省。

作者:Pai Sokh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