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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与柬埔寨新闻

柬埔寨2026年度车辆税6月1日起征收

柬埔寨税务总局通告,2026年度车辆税缴纳期为6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未缴者将被加征相当于应纳税额100%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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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

据5月27日收到的柬埔寨税务总局通告,2026年度交通运输工具税将于6月1日至11月30日征收。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车主,将按现行税法被加征相当于应纳税额100%的税款。 税务总局表示,已在车辆税管理系统登记的车辆,车主缴税时只须提供能够确认车辆身份的文件。首次登记的车辆须提交两份税务总局VT 001纳税申报表,并附车辆登记证和车主身份证;货运车辆及客运车辆还须提供车辆技术检验证明。 车主可到税务总局、省或区税务分支机构、合作银行缴纳,此前已申报缴纳车辆税的车辆,也可使用GDT Taxpayer App缴税。税务部门表示,将派员到全国车辆技术检验站检查纳税情况,并继续向尚未缴税的车主住所发出通知。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技术合作机构所属车辆,其税款由国家承担;各部委、机构或单位所属车辆的税款由国家承担,或按拨款支付令缴纳,并须附国有车辆资产清单。通告还明确,使用国家、柬埔寨王家军或警察号牌的私人车辆,不允许以这些号牌办理缴税;车主必须先依法履行进口税费义务,并完成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的车辆登记,之后方可缴纳2026年度车辆税。 撰稿:ង៉ែត ពិសាន្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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