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8 月 20 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许家印涉嫌多项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恒大集团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 88.2 亿元;恒大地产集团被判处罚金人民币 70 亿元;恒大集团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相关违法所得,法院依法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法院审理查明,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通过持续、大规模财务造假等方式,虚增资产、隐瞒负债,并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同时,许家印还涉及单位行贿、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及职务侵占等犯罪。
法院认为,相关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公私财产权益,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严重,因此依法予以严惩。
同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还对恒大集团其他涉案人员相关案件作出判决,共有 56 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院表示,相关违法所得将继续追缴,按照法律规定,退赔损失优先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执行。








